原本柳一一是打算明天再把那些花送到集市换钱,看到秦三郎倔强的样子,她决定先去换点钱,早点雇人干活。
孙氏果然不负众望,一上午就做了二十个荷包,三四十个头花,还有十来条彩绳。
柳一一手脚麻利的把彩绳编成各种花样的头绳,拿上荷包和头花就跑了。
她什么地方也没去,就跑到集市上有个名叫荷花绣坊的店铺里,这里都是卖女儿家的小东西,绣帕,头绳,针线,荷包之类的,当然还有便宜点的簪子。
荷花绣坊的老板娘姓霍,是个寡妇,为人精明能干,一看到柳一一拿过来的东西,十分的欢喜。
当场给了她一两银子,定下她以后的货,并且叮嘱她,只能卖她一家,别的家不能卖。
柳一一当然明白这个道理,说好听的叫奇货可居,说专业的就叫垄断。
不过,柳一一给她的价格也不低,一个头花五文钱,一个荷包八文钱,一两银子能卖她好几百个。
按照孙氏的速度,再加上她的,七八天就能赚二两银子,做的越多越快越赚钱。
“得嘞,以后我的头花就只卖给你了。”
拿着银子,柳一一就去找帮忙干活的人。
只是她不知道的是,拿到银子的时候,她就被人盯上了,盯上她的不是别人,正是村子里的小混混张远山。
看到她得了银子,一出铺子就悄悄的尾随在她身后。
就在柳一一来到一个小巷子的时候,张远上她背后突然窜出来……
原本想夺柳一一的钱袋子,谁曾想柳一一机灵的很,一个转身就躲开了。
扯着嗓子就大喊:“来人啊,抓小偷啊。”
张远山此时也顾不上其他,赶紧往外跑,谁知道巷子的对面,正是柳一一找来干活的人,一下子就把他个逮住了。
张远山赶紧跪下来求情:“对不住,对不住,我该死,有眼不识泰山。”
小偷就是小偷,不管在那个地方都令人恨之入骨的。
柳一一和那些帮忙干活的人一起把张远山押到了衙门。
这本是是一件很正义的事情,可是柳一一怎么也没想到,从此,她成了张远山的仇人。
回到家时,天色已经黑了,孙氏搬个凳子坐在门口,就着外面的光亮,继续做荷包。
柳一一微微叹息,上前把她手里的针线给收了。
“娘,不着急,明天我跟你一起做,你别累坏了眼睛。”
孙氏心里猛然一喜:“荷包卖出去了?”
柳一一绚烂一笑,眼睛锃亮:“卖出去了,老板娘给了一两银子,预定后面的,娘,咱们的东西不愁卖。”
说着厨房的饭菜已经做好了,秦三郎把三个人的饭给端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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